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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行政院「緊急公務通報作業原則」自本(106)年5月2日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緊急公務通報作業原則」自本(106)年5月2日停止適用,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本年5月2日院臺綜字第1060172802號函辦理。(詳附件)
二、本部依旨揭作業原則所訂頒之「教育部緊急公務通報作業原則」及建置之通報系統,併同自本年5月2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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