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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轉知文化部函頒「電影法」修正條文,敬請惠予協助轉知,請查照。

主旨:轉知文化部函頒「電影法」修正條文,敬請惠予協助轉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4年6月10日文影字第1042019691號函辦理。
二、「電影法」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104年6月10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67401號令公布。
三、旨揭修正條文公布於總統府公報第7197期(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四、檢附文化部原來函及修正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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