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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請各單位參照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持續推動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8月28日臺教資(五)字第1080124787A號函諒達。
二、惠請相關單位配合事項如下:
(一)網站及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的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文件格式,非可編輯者則採用PDF的文件格式。
(二)可編輯之公文附件以「可產生標準ODF文件之軟體」製作,以提升「電子公文附件採用ODF文件格式」之使用比例。
(三)學研計畫之文件、表格與成果等相關文件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
(四)推動學校單位ODF文件格式普及應用:
1、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流通。
2、教師在職訓練納入ODF文件格式課程。
3、以「可製作標準ODF文件之軟體」作為基礎教育應用工具。
三、本校圖資館開放文件格式(ODF)專區,歡迎參考使用。http://lic.nuk.edu.tw/files/11-1009-982.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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