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法令】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文化獎頒給辦法」第2條、第3條

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文化獎頒給辦法」第2條、第3條,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6年2月22日院臺文字第1060002579B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文化獎頒給辦法」業於106年2月22日以院臺文字第1060002579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3條修正條文如附件。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