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11條、第14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05年9月2日以台內民字第1050433248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11條、第14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05年9月2日以台內民字第1050433248號令修正發布,檢附修正條文供參,該修正條文得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
說明:
一、依內政部台內民字第10504332485號函辦理。
二、隨函檢附內政部函及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11條、第14條修正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