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教育部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跨部會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4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修正「教育部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跨部會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4點、第6點1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