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第5條之1、第9條、第10條修正發布

主旨:「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第5條之1、第9條、第10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8年2月21日以臺教技(一)字第1080021516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05128&log=detailLog)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陳專員慶德(電話:02-7736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