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8年1月9日華總一經字第10800003861號令公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17日臺教秘(二)字第1080008610號函辦理。 二、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405號(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