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修正案(自111年9月12日生效)

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16日臺教綜(三)字第1110089525號函辦理。
行政院修正「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第四點、第十一點及第八點附件一(如附件),並自111年9月1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