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以下簡稱新機關)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施行,請查照。

主旨:為配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以下簡稱新機關)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施行,相關法律、法規命令及職權命令條文涉及各該新機關掌理事項者,其管轄機關業經本院以111年7月27日院臺規字第1110182320號公告自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起變更為各該新機關,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檢送「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以111年7月27日作為新機關組織調整生效日者之變更管轄機關法律條文表」及「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以111年727日作為新機關組織調整生效日者之變更管轄機關法規命令及職權命令條文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