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文化部「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第十條修正草案公告,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參處。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7年8月6日文授資局物字第1073008780號函辦理。 二、檢附文化部原函、旨案公告、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