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函轉內政部新訂「火山災害防救業務計畫」1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7年6月8日內授消字第1070821987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經中央災害防救會報107年5月25日第38次會議核定,請各級學校(館所)及機關據以修訂火山災害相關防救計畫、防災教育措施與作業程序,並落實推動各項災害防救工作。
三、前揭計畫電子檔,請至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公開 > 施政計畫及研究報告 >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242)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