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大專校院合併處理原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6年5 月1日以臺教高(三)字第1060040984B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大專校院合併處理原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6年5月1日以臺教高(三)字第1060040984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