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行政院第3530次會議法務部及金管會報告案決定事項

主旨:行政院秘書長檢送106年1月4日該院第3530次會議就法務部所提「洗錢防制法修正通過後之因應配套及亟待推動事項」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提「金管會推動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工作計畫及措施」報告案之決定1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06年1月9日院臺法字第1060160664號函辦理。
二、上開院會決定略以,世界各國對洗錢問題日益重視,並積極加強相關防制措施,爰為落實日前修正公布之洗錢防制法,提升我國洗錢防制標準,行政院請法務部、金管會及相關部會儘速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並請相關部會充分配合。
三、檢送行政院秘書長原函、行政院第3530次會議法務部所提「洗錢防制法修正通過後之因應配套及亟待推動事項」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提「金管會推動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工作計畫及措施」報告案之決定電子檔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