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之「犯罪被害人保 護法」第3條,行政院定自106年1月1日施行

主旨:轉知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3條,行政院定自106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05年11月21日院臺法字第1050184633B號函(如附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