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法定度量衡單位及其所用之倍數、分數之名稱、定義及代號」,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0月19日公告修正

主旨:「法定度量衡單位及其所用之倍數、分數之名稱、定義及代號」,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0月19日以經標字第10504605160號公告修正,請查照。
說明:
一、依經濟部105年10月19日經標字第10504605163號函辦理。
二、隨函檢附經濟部原函、公告、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度量衡法第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