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用事業做環保 發票減量不嫌少!水電瓦斯開發票 電子發票更加好!」
主旨:
函轉財政部為有效推動「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實施方案」之公務行銷,請轉知所屬協助刊登電子發票宣導標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105年2月19日台財資字第1050000511號函辦理。
二、檢附財政部電子發票宣導標語1份。
教育部臺教資(一)字第1050023996B號.pdf
A095J0000Q0000000_1050023996B_Attach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