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請各單位參照行政院109年「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持續推動作業事宜,請查照。

主旨:惠請各單位參照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持續推動電子公文附件及網站相關文件、表單符合ODF-CNS15251文書格式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
說明:
一、本部前於108年8月28日臺教資(五)字第1080124787A號函諒達。
二、惠請貴校(院、場)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電子公文之可編輯附件以「可產生標準ODF文件之軟體」製作,依教育部「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執行計畫」關鍵績效指標規定108年目標值需達成75%,109年需達成100%。
(二)網站及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的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文件格式,非可編輯者則採用PDF的文件格式。
(三)學研計畫之文件、表格與成果等相關文件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
(四)推動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流通、教師在職訓練納入ODF文件格式課程及以「可製作標準ODF 文件之軟體」作為基礎教育應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