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21條附表1,業經該部於104年10月30日以台內移字第1040954683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轉知內政部「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21條附表1,業經該部於104年10月30日以台內移字第1040954683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04年10月30日台內移字第1040954683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