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函轉行政院新聞傳播處提供各類媒體通路加強公益短片傳播效益乙事,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04年7月8日院臺聞字第1040138874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新聞傳播處除可提供4家無線電視臺、原民臺、客家臺等公益通路協助各機關公益短片託播外,另有網路直播平臺、臺灣好政點臉書粉絲專頁、全國21處LCD數位多媒體電子看板等媒體通路可供公益短片推播運用。
三、為加強政策溝通,該院建議各機關在經費許可的情況下,儘量擴大公益短片影音版權等相關之授權範圍,俾利於各類媒體通路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