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104年5月6日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0條之1,行政院核定自104年6月15日施行,請查照。
主旨:104年5月6日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0條之1,行政院核定自104年6月15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4年6月1日院臺法字第1040027653B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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