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內政部公告修正「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各機關學校對修正草案內容如有意見,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0內逕洽該部營建署
主旨:內政部公告修正「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各機關學校對修正草案內容如有意見,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0內逕洽該部營建署,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04年4月23日台內營字第1040805436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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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附件1.pdf
教育部函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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