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教育部函有關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法令,自103年11月1日起停止適用,詳內文說明。

教育部函有關「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觀光活動(含團體及個人旅遊)審查案件處理原則」及「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家屬來臺探親案件審查要點」,自103年11月1日起停止適用。